艺术作品著作权委托管理合同

本协议是您与艺术版权网站(简称“本站”,网址:www.artweekip.com; www.艺术版权.com; www.artcopyright.cn)所有者(北京蓝色精灵公关咨询有限公司)之间就艺术作品著作权委托管理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艺术版权.com的《艺术作品著作权委托管理合同》提交”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一条 定义解释
 艺术作品,是指版权人现有和今后将有的所有美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创作、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第二条 授权
一、版权人委托我方管理的艺术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版权方承诺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已经委托甲方管理的权利。
三、版权方欲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理某些艺术作品的某些著作权项,应与我方协商。
四、本合同不妨碍版权方行使其已经自行管理或已经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权利,但此种管理不得与委托我方进行的权利管理相冲突。
第三条 权利管理
一、本合同所指的权利管理,指就有关的艺术作品进行登记,就有关的艺术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进行谈判,向使用者发放使用许可证,根据许可的条件和使用程度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将收取的使用费转付给甲方。前述管理活动,均以我方的名义进行,但版权方有权参与意见。
二、为便于我方管理,版权方应及时并详细向甲方提供其每一部艺术作品的信息,例如作品的名称、题材、体裁、形式、材质、规格、年代、图样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我方可将其向国家作品登记部门登记。
三、 就我方管理的权利发生纠纷或侵权,我方会安排律师进行交涉或采取法律行动。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一、我方保证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尽最大努力使乙方委托的权利得有效管理。
二、版权方保证对委托我方管理的作品享有充分的权利,并且其作品和委托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因版权方委托行为中的过错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版权方承担责任。
三、版权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应配合我方的合理需要从事相关维权事宜及提供并签署相关权利证明文件,以便我方行使该乙方授予的权利。
 
备注:具体合同主体以及附件以纸制版为最终确认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