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佛事件”并不罕见,罕见的是众人你们“大惊小怪” | 谈艺术公司与形而上管理营销

 

2016-11-22        艺术版权



2016年11月19号,德国艺术家安塞姆基佛的展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我们之所以没有写明此次展览的主题,是因为:央美官方称此次展览为——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安塞姆基佛艺术创作的
大型回顾展,而展览的总策展人则说——并非是一个回顾展,而是一个私人藏家的藏品展

 

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安塞姆基佛本人并不同意此次展览的展出!不仅不同意,基佛本人还发表了一篇声明,表示对此展览感到“深深的失望”,他本人“不能同意,而且肯定不会参与或出席”,并要求“取消展览”。

 

但这个门票60元的展览还是如期而至。

 

 

“为什么这个展览引起如此大风波还非办不可?”

 

1. 进口关税。

 

中国法律规定进口关税为17%,油画和雕塑另加收12%到14%的关税,印刷品加收7.5%,自2009年起,进口所有艺术品都要由中国文化部授权,以此限制违法的国际流行艺术品的流入。

 

由此可知,此次展览的关税在30%左右,不论最后是如何解决的关税问题,30%可谓是一笔不菲的资金,并且这是一个中国官方承认的合法展览。不论在德国还是中国,这个展览并没有展览权的法律问题,但未经艺术家同意的展览,在制作与宣传上便涉及到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法律风险。

 

 

2 . 作品保险。

 

艺术品保单通常能够保障三种基本风险:火灾、水患和失窃。有一些风险管理程序能够将这几种风险最小化乃至完全规避。

 

根据赔偿损失的项目划分:

一是综合保险单,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提供从馆藏、展览到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保障,涵盖艺术品因盗窃、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导致的损失风险。

二是指定危险保单,该保险单只赔偿保单中已明确规定若干原因造成的损 失,比如火灾和失窃。而保险单中未作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藏品性质以及保险单的保险范围划分:

一是全额保单,是根据市场价值针对大量的小物件做的保险,如藏品、器皿和雕像等。

二是约定价值保单,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事先共同商议好了被保物品的价值,在损失发生时,能够快速理赔。

 

大部分保险合同同时包含约定价值及一揽子承保物品价值,并为有发票和收据的藏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通常也接受信誉良好的评估师对艺术品或收藏集的估价。如果藏品中的单件物品受损,投保方则可以收到 150%的保险金;如果一束藏品中的所有物品都受损,投保人只能获得与该束藏品等价的赔偿

 

对于基佛这次具有含金量的出口国际展览,保险金肯定也非常具有含金量。

 

 

3 . 品牌价值。

 

1945年生于德国, 上世纪80年代“新表现主义”代表画家之一的安塞姆基佛,这个名字就是响亮的宣传。因为艺术品的消费者不倾向于多样化的消费,而是倾向于集中购买少数几个著名的艺术家的作品。

 

说到品牌,就不得不提及此次展览的德方主办机构——贝尔艺术中心。

 

展览名称:基弗在中国(北京站)
展览时间:2016/11/19~~2017/01/08
参展艺术家:安塞姆•基弗
主办机构:德国贝尔艺术中心、中央美术学院及其美术馆、清华美术学院、艺铭东方文化传媒、百家湖国际文化投资集团

联合策展人:鲁晓波、王璜生、马跃、顾丞峰

 

总策展人:路德维希博物馆馆长

 

如果一个艺术机构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展览活动,那么它就是正当的。但是,这句话用在贝尔艺术中心这个机构上似乎过早。

 

首先,因为之前我们报道过的一个艺术家被骗正是这家公司

详情点击:【艺术版权】艺术家们的伤痛

 


内容摘要:

 

德国基弗展览9月份来中国,最近的微信朋友圈成为最刺伤我的媒介。

朋友们陆续转发这条展讯,却不知道自己正在扩大我的痛楚。

我只跟几位特别要好的朋友吐露过:运作基弗展览的德国x艺术公司,

不仅骗取我27张油画作品,还要求我赔偿153812.5欧元,

计人民币近110万,

否则将在德国提出对我的仲裁!


 

其次,我们翻墙查找了一下贝尔艺术中心的网址,结果如下:

 

官方给的网址并不存在,然后我们又搜索了一下贝尔艺术中心

 

 

搜索结果显示一一打开,但无一家是此贝尔艺术中心:

 

 

终于出现一个中文网址,显示为贝尔艺术:

但网页空空如也,除了公司简介和联系方式,什么内容都没有。

 

 


 

 


 

很显然,这是一家打着路德维西博物馆旗号的野路子中国公司,在中德两地实行外销艺术谋财,在中国地区与央美、清华等名校均有合作项目、收费课程以及传媒活动。

 

此次基佛事件让整个艺术圈各公众号、媒体轮番八卦,里三层外三层都扒了遍,但有什么用呢?有什么用呢?一个基佛事件就值得你们这样大惊小怪了?这要放在其他行业,也不过是蜻蜓点水的小伎俩,为啥偏偏到艺术圈就成了大事件?

 

因为中国的艺术行业根本没有正常的市场规则!

 

 

就像这家贝尔艺术公司一样,在21世纪的中国,艺术家、画廊主、经销商、批评家.....所有艺术市场上的人,都善于做一件事情:售卖艺术品。他们都不善于做的一件事是:经商。

 

售卖与经商有什么不同?

 

售卖=个人行为,经商=市场行为。

 

中国艺术品市场99%均属于个人行为,因此,类似于贝尔艺术这样的公司层出不穷、源源不断。个人行为占据主要市场,就会让“利己”的效果垄断行业,造成如今的局面——没有信任感,你很难相信一个在对你售卖作品的人。

 

“贝尔艺术”事件越多,这个市场越没有信任感。

 

你可以骂贝尔艺术中心是骗子,但你在法律层面上却不能动它分毫。

 

这就是市场。市场并不被舆论所驾驭。

 

你不能阻止更多的贝尔艺术机构的出现,但你可以让自己获取与之抗衡的能力——管理艺术。

 

此篇仅献给在艺术道路上有所追求之人:

 

如何管理?

 

艺术品的管理:

 

  1. 重新认识艺术家。真正的艺术家几乎不空想,他们倒像务实的商人——一群目标极其明确、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实干家。他们需要具备适应观众和消费者要求的创造性能力。他们在创作中既要全身投入,又要分神去留意受众和消费者可能的感受和体验。

     

  2. 重新认识批评家。大多数批评家疏忽了他们在美学领域的真正工作。他们要么是想承担艺术家的职责;要么变成艺术的尖刻审判者,傲慢地将自己的看法强加在艺术家头上。拙劣的批评家们乐于挑选一些批评标准,通过这些标准,他们寻找到一些权威性的东西来遮盖自己独断的假定。

     

  3. 重新认识艺术行业。要使艺术发挥作用,就需要两个以上角色的参与,就需要超出买方(需求)——卖方(供给)的两个以上市场交换的单元组合。这是一种立足于管理角度的审美哲学。

     

 

艺术市场的管理:

 

  1. 创意经济

     

    当代经济是由高度竞争的市场构成,且竞争者越来越难以脱颖而出。传统产业体系的特征是相对稳定的市场、科技和竞争,因此管理者只需按部就班地工作。如今,每个公司为了复杂环境中的优势地位都保持高度警觉,在这种环境之下,改变游戏规则成为了新的竞争规则。新规则检验的是创新能力——知识、想象力和直觉,即创意:公司最有价值的资源。

     

    从主观层面看,创意是固有的、非物质和无形的资源,如果想要转化成一种创新并传播,则需要将其融入某种物质形式(绘画、电影、书籍)或者非物质形式(表演、戏剧表演、展览)。这种形式本身是一种私人财产,而物品中体现的创意是公共物品,因此,市场中的创意必须靠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 当创意物化成艺术作品、发明、发现、创新产品,个人和公司也因此能够暂时地拥有垄断权,以获得额外利润。

     

  2. 视觉艺术系统

     

    新需求的出现,特别是当代社会对美学、象征和情感的需求,催生和发展了专门致力于服务和产品生产的产业。这些产品和服务在内容上高度创新,而且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取决于其美学和象征的内容。

    我们可以将这些产业进行归类:

     

    物质文化:

    时尚、设计

     

    生产内容、信息和通信:

    软件、出版业、电视和广播、广告、电影

     

    历史和艺术遗产:

    文化遗产、音乐和表演艺术、建筑、当代艺术

     

    这些市场和创意产业尽管在很多方面不尽相同,却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相互依存。另外,这些产业都关注创新和交流中的象征涵义,并最终产生了知识产权的一些形式。为了定义视觉艺术产业,我们将其特征总结出来了:

    1. 视觉艺术系统的生产功能中,人力要素,尤其是创意扮演了重要角色;

    2. 视觉艺术系统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一些形式的基础之上;

    3. 视觉艺术系统的文化产出物独一无二(因此也无法复制),并具有高度象征内容;

    4. 视觉艺术系统满足了对美学和文化独特性的需求。

     

    以这种方式定义的视觉艺术系统,因其范围和复杂性,可以视作为多元价值的组织群体。这些群体紧密联系,为了不同的商业或文化目标,以不同的组织形式(画廊、拍卖行、展览会、博物馆、基金会),提供具有高度象征内容的奢侈品,以满足因经济实力而对产品的用途有所选择的消费者的审美和文化需求。

     

    这一部门集合了多样化的活动和业者们:不同的机构类型(如商业目标未必一致的国营或私营公司),不同的动机类型(如文化、金融或社会机构),不同的资金流(政府资助与非政府资助)。

     

    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为吃了艺术系统的运转,而这一需求来自四种社会经济机构:收藏者、公司、公共团体和文化机构。各类机构都产生了各自对艺术系统有关产品和服务的特定需求。根据功能、文化、象征和情感标准,不同的主题艺术衍生了不同的艺术消费收益。

     

    艺术消费一方面是彰显了个体的个性和文化水平,另一方面展示了获得一定社会地位的愿望,最后是情感性收益,其与渴望刺激和愉悦的体验有关,实质上消费的是体验提供的感觉和想象。

     

     

 


 

这篇就到这里,下篇接着继续......

3. 知识产权体系管理与建立

4. 大国创新的潜力

5.筛选艺术家

6.利益链

7.法律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