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过去、现在、未来
2013-06-02 《艺术版权》杂志2013年6月号卷首语
作者:林莉
……如此以来,身处艺术品市场的每个人,都总是会面临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他们只能够在乱草丛中硬走出一条路,这条路绕的弯子绝不会少。但对于全社会来说,并不是没有为他们去开辟出一条路的能力,只是我们是否愿意这样做。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创造力:下一代”。我们国家下一代的创造力,似乎一直都不是太让人乐观。其原因,从我们面对知识产权日的态度就可见一斑。这个本应该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的日子,却被大家几乎完全无视掉,只是个别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部门,如各地工商局等,在微博上例行公事地响应了一下。的确,知识产权在中国民间的土壤,太过稀薄了,而我们因为没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前些年在国际上也吃过不少亏。这30年来,我们谁没买过盗版书、盗版磁带、盗版CD、盗版DVD……。
记得在广院读书时,香港导演王晶有一次来做讲座,他说感谢盗版让大家都认识了我,全场哄堂大笑。而当互联网时代来临后,甚至连盗版的出版物我们也懒得买了,海量的免费资源只需鼠标轻轻一点即可获取。而这些网络资源几乎都是在毫无版权保护地进行“裸奔”。
一个让人尴尬的现实是,在我国经济基础极为薄弱的改革开放初期,盗版让大量没有经济能力的年轻人拥有了极为便利的获取信息和学习知识的渠道。那时,那些原作者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只能当作是历史前进的代价。而今天,我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基础、法律基础、社会认知基础都是那时不可比拟的,而文化产业却还在蹒跚学步。如果不能用强势的态度去给文化产业穿上知识产权这套盔甲,那么它恐怕不会走得太远。
正如著名的音乐人宋柯所说,传统的唱片业正在死去,而我们的出版业和纸质媒体面对着肆无忌惮的网络侵权也似乎岌岌可危。那些深居工作室的艺术家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如果他们丝毫不关心知识产权问题并且立即开始行动,那么美术产业,很可能还未真正兴盛,就面临着衰败的危机。知识产权环境的营造,需要每一个文化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全力参与,如此,将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才不是一句空话。